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坚持守正创新、确保质量、务求实效,分类别遴选推荐一批导向正确、内容优质、创新突出、双效俱佳的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出版单位树立以精品引领发展的导向,持续推出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数字出版项目,促进出版融合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版、阅读需求,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主题出版、大众出版、专业及学术出版、教育出版、少儿阅读服务等5个类别,组织申报数字出版项目。
1.主题出版类。主要涵盖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数字出版项目;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发展特别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数字出版项目。
2.大众出版类。主要涵盖面向大众读者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科普等题材的数字出版项目。
3.专业及学术出版类。主要涵盖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理论研究、技能培训、行业服务等的数字出版项目,包括学术期刊协同创新、电子书集成、专业数据库、行业专题服务、细分垂直人群知识(技能)服务等项目。
4.教育出版类。主要涵盖面向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提供的数字出版项目,包括数字教材、数字课程、云课堂(考试)、教育资源库,以及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研发建设的在线教育产品或服务项目。
5.少儿阅读服务类。主要涵盖服务于少年儿童知识获取和身心健康的素质教育、生命教育、文化通识教育、科普百科、益智娱乐等的数字出版项目,包括少儿有声读物、音视频读物、AR/VR产品、网络动漫、云课堂、电子书等产品或服务项目。
其他与出版业务联系紧密,对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有积极影响和创新价值的数字内容产品或服务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经批准设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以及从事数字阅读、数字内容相关服务业务的单位和机构。
2.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为2017年5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上线且持续、稳定、有效运营的项目。2019年申报过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但没有实质性升级更新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含有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内容的项目,申报主体未获得完全知识产权或明确授权的项目,不得申报。一个申报主体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3.项目材料。包括《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表》、《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2020年度申报项目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使用说明、网络服务地址及可供测试的账号密码等。
四、申报组织及相关安排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材料、数量等进行审核、遴选、汇总,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湖北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提前与国家新闻出版署沟通,适当延长报送期限。国家新闻出版署不接受单位、个人的直接申报。
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考察评审,确定入围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的项目;对入围项目制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并组织宣传推介。入围项目将作为申报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有关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并纳入数字出版精品项目库。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0年5月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613室,贾洪彬、梁振东收,邮政编码:100052(邮件封面注明“2020年度数字出版精品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ZCBJP2020@126.com。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相关栏目下载。本次遴选推荐工作的相关情况说明及问题解答,可及时关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咨询电话:010—82065850、13436623310。
附件:1.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表.doc
2.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3. 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2020年度申报项目信息采集表.docx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3月25日